为强化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规范履职行为,树立良好榜样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本规定。全体学生干部须严格遵守,自觉践行先锋模范职责。
1.严禁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,一经发现,立即劝退。
2.严禁在校园内吸烟(含抽游烟),一经发现,立即劝退。
3.严禁聚众赌博,一经发现,给予部门劝退处理并追加学院警告处分。
4.无故旷课、迟到、早退,累计达 3 次及以上,予以劝退。
5.签到、坐班、周日例会环节,无故缺勤累计达 3 次,予以劝退。
1.严格执行签到制度,迟到、早退、缺勤每次按规定扣分。
2.严格落实坐班制度,坐班期间禁止迟到、早退,无故缺席每次按规定扣分。
3.周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,会议期间保持秩序,不得干扰进程;迟到、早退、缺勤每次按规定扣分,相关部门做好全程记录。
1.自觉维护学生干部形象,规范个人言行,杜绝聚众闹事;发现问题及时上报,对严重损害干部形象者,给予学院警告处分。
2.全体学生干部须以身作则、严于律己,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学生干部若违反本规定任意条款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。